【美】拉丽·哈考特【美】里基·沃兹曼著
【美】法丽达·扎曼绘刘畅译

1.我愿意一辈子都待在游乐场里!因为那里有我最喜欢的棉花糖!今天,卖棉花糖的阿姨给了我一份工作。看看我的合同:
合同
双方同意将棉花糖作为本工作的酬劳。第一天的酬劳为1 包棉花糖。之后每过一天,酬劳在前一天的基础上翻倍。
签名 和
第一天,我赚了1包棉花糖。

2.工作第二天,我帮着清洗了机器,得到了2包棉花糖,因为按照合同,每过一天酬劳翻倍,1包翻倍就是2包。我到家之前就吃掉了1包, 晚饭后又吃掉了另外1包。
3.第三天的工作和第二天的差不多,只不过来了更多的顾客。我忙得都没有时间吃棉花糖了。这一天结束时,我得到了4包棉花糖,因为2包翻倍就是4包。
4.工作的第四天,下了一整天雨,我们的生意不怎么好。但是老板依然遵守诺言给了我8包棉花糖,因为4包翻倍就是8包。8包棉花糖真是特别多,于是我分了一些给我的兄弟姐妹。

5.工作的第五天,老板做棉花糖, 我负责收钱、找零钱。这天的工作结束后,老板给了我16包棉花糖,8包加上1倍就是16包。这天晚上,在我家那条街上,差不多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些棉花糖。

6.第六天,去工作的时候,我带上了弟弟的小货车,因为我已经算出了我会得到32包棉花糖。我知道要运回32包棉花糖得费点儿劲。我想得没错!这些棉花糖装满了整辆小货车。那天晚上谁都不想再吃棉花糖了,连我也不想吃了。

7.第七天,天气非常热,工作也很忙。不知不觉,又到了领棉花糖的时间,我很高兴妈妈开车来接我,因为今天我要带回64包棉花糖,32包翻倍是64包。这些棉花糖把妈妈的车的后座塞得满满的。现在,我才知道棉花糖也会有太多的时候。

8.转天,在去工作的路上,我计算了一下:64翻倍是128,128翻倍是256,256翻倍就是512……我脑子里算来算去,一直在把数字翻倍。最后,当我看到老板时,我忍不住对她说:“我不想再要棉花糖了,您能不能付给我钱呢? ”
本文选自“宝贝熊玩转数学”之《吃不完的棉花糖》一书,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。
来源:北师4年级5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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